主 要 职 责

     1、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3、组织、指导对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

行;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

督林地开发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公安,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

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单位性质: 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实有人数: 全局在职干部、职工126人,离退休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