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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责 1、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3、组织、指导对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 行;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 督林地开发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公安,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 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单位性质: 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实有人数: 全局在职干部、职工126人,离退休2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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