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刷”流水不可信,拒绝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
来源:确山县李新店镇      作者:确山县李新店镇      时间:2024-04-15 15:06:39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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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银行卡流水、账户信用度比较低,

需向指定账户转账用于提高流水、信用度”、

“只需将银行卡、电话卡寄过来就能轻松办理贷款”……

这样的贷款广告听起来极为诱人,

但往往是引人犯罪的“陷阱”。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警惕,

当心被骗子利用,

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某在网上刷到一条做信用贷款的广告,因为着急用钱便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咨询怎么办理贷款。对方声称自己是办理信用贷款的,把银行卡和手机卡寄给对方便能包办,办理好贷款后便会把银行卡和手机卡寄回来。王某因着急用钱便答应了对方,把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和手机卡寄给了对方,后对方又让王某提供该银行卡的密码和手机客户端的密码,王某提供后对方便让其耐心等待消息。结果王某的银行卡被他人直接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活动,目前王某已被行政拘留。

 

案例二

李某近期经济压力较大,产生了办理贷款的想法,但他没有选择到银行办理业务,而是选择了在网络上“碰碰运气”。很快,他就根据一个网络小广告,与一名自称网络贷款公司业务员的人取得了联系,急于用钱的他轻信了对方要求用自己的银行卡“刷流水”来提升信用,才能办理贷款的谎言。在对方的指引下,徐某在多家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及配套的“U盾”,在办理业务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多次提醒他不要出租、出卖、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但“贷款心切”的徐某都当成了“耳旁风”,将自己名下的五张银行卡、U盾及一张手机卡放到了指定地点,由“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对方取走,帮助自己“刷流水”。可他做梦都没想到,这一切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一个陷阱,到头来自己不光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更是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

“跑分洗钱”陷阱

通过刷流水提升信用的方式来办理贷款,其实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设下的新骗局。

 

其实,我们只需多加几个问号!此类骗局的破绽便露出来了

问题一:办理贷款要核实对方真实身份,

对方是否有资质从事贷款,如果在正规机构都不能办理贷款,

在网上认识一个你什么都不了解的人就能办到吗?

问题二:网上的人只让你提供银行卡、手机卡、手机,

而不是正常的征信报告,

只需要一张银行卡、手机卡能是正规的机构吗

问题三:对方给我的银行卡刷流水,

会用他们贷款公司的钱吗?会不会是赃款?

他们为什么那么热心地帮助我?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部分条款: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驻马店反诈中心提醒您

 

1.办理贷款应在正规金融机构申请,所谓 “刷流水”获取贷款的都是骗局。

2.务必警惕“跑分洗钱”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切勿因为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信息或银行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违法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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