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确山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确山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7-26 10:43:02      浏览  人次
分享:

 

《关于印发确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确山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确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确山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更好的理解《通知》内容,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79号要求,结合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实际制定。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2024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健全县城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培育设备完善、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完善“打捆一清运”“粉碎一清运”等秸秆离田收集模式,降低秸秆离田成本。加快秸秆黄贮、微贮、制粒等技术产业化应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建立1个万吨级标准化秸秆收储转运中心,同时合理规划建立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全覆盖,带动区域秸秆饲料化消纳能力提升,实现县域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年增长8%以上。通过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以离田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为方向,构建形成可持续运行的主导产业发展模式,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

三、实施区域

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农业优先、多元利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思路,依托收储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集-储-运-用”有机结合的市场化、网络化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我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全面实施。

四、核心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包括十方面内容:1、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与任务。2、实施区域。3、实施内容与资金使用。4、申报对象资质要求。5、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对象基本材料。6、项目实施对象的确定。7、项目实施、验收、公示。8、任务分配。9、进度安排。10、保障措施。

五、资金使用

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共874万元,用于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收储体系建设等补贴使用,分布在我县13个镇(街道)。补助对象:县内从事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和收贮的农业企业、种植和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原则上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的形式进行补贴。

1.饲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等领域。大力扶持我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秸秆固化企业、秸秆肥料化企业、规模化秸秆收储企业,全年计划补贴小麦、水稻秸秆干贮贮料3.5万吨,玉米黄贮贮料3.35万吨。补贴标准:干贮料补贴不超过80元/吨,黄贮料补贴不超过40元/吨(只限于本年度本县域内秸秆),计划补贴资金414万元。

2.肥料化利用领域。为提高离田秸秆肥料化利用率,新采购粉碎机等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设备,计划补贴不超过50万元。为提升秸秆直接还田耕地质量,按照每亩不超过12元/亩(具体以采购价格为准)的标准购置秸秆腐熟剂,采购规模约4.2万亩,计划补贴不超过50万元,以小麦-玉米轮作地块为主。

3.新建秸秆收贮设施建设。建立1个万吨级标准化秸秆收贮转运中心和位置适合的标准化秸秆临时堆放转运点。扶持新建秸秆收储棚总面积10000平方米进行补贴。单个收贮棚建设面积1000㎡以上,补贴标准不超过总投资的50%,补贴不超过80万元。计划总补贴360万元。

各项补贴资金以实际完成情况按标准补贴,各分项若有节余部分,可在补贴用项范围内调整使用。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镇(街道)等有关监督验收人员实地测算后,据实奖补。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数量按比例进行补贴。秸秆干贮料、黄贮料须打捆或黄贮池存放,所有补贴秸秆只限于本年度本县域内产生秸秆。玉米青贮料、秸秆直接还田、花生秧、花生壳、玉米芯不享受补贴。所有补贴项目均不可享受“双重”补贴。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4年5月-2024年12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