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9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9月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6-7022716 传 真:0396-7022653
通讯地址:确山县产业聚集区综合服务中心环保局
邮编:46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稳定碎石、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及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 |
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朗陵街道办事处(京珠高速刘店出口东8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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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 |
重庆国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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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 |
链接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
项目名称: |
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稳定碎石、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及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盖章): |
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 |
编制日期:二零二零年六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稳定碎石、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及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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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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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建立 |
联系人 |
梁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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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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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723067777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4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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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朗陵街道办事处(京珠高速刘店出口东800米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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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 批部门 |
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代码 |
2017-411725-48-03-041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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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10(合计30亩)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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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022 砼结构构件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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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1000 |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
28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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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 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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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整,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2018年该公司新建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稳定碎石、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及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确山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13日以确环审[2018]25号给予以环评批复,经现场调查,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主要生产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处于验收阶段。 城市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走向现代化过程中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也是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在地域空间的一种必然反映。加快推进城市化,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和产业集聚,发挥共聚效益和规模效益,提高基础设施和各种资源的共享度,对提高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区域内功能完善的城市公用服务设施的建设,使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进行,完善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在此背景下,经过多方调研,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000万元在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朗陵街道办事处扩建生产PC预制构件、预制管件生产线,以满足区域市场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PC预制构件、预制管件加工项目,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施行)和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2018年4月28日施行),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50条-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类别中“全部”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对建设项目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在资料收集统计、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有关规范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次评价对象为年产PC预制构件、预制管件45000根。 2、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建设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本项目已在确山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411725-48-03-041781,项目备案证明详见附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厂址位于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朗陵街道办事处,不新增用地,生产车间位于现有厂区的西侧,根据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确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可知,项目用地符合确山县用地规划及总体规划(详见附件)。 (3)与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 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稳定碎石、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及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项目所在厂址位于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朗陵街道办事处,不新增用地,生产车间位于现有厂区的西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4.104884,纬度为32.795257。经现场勘察,项目生产车间东侧为现有工程生产车间,南侧临兴业一路,西侧临创业三路,北侧为朗陵大道,朗陵大道北侧为鲍庄村,经距离本项目厂界北侧80m,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见附图三。 4、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见表2。 表2 项目组成一览表
4、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PC预制构件、预制管件,具体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下表。 表3 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5、主要原材料及资源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以石子、砂子、水泥、粉煤灰及冷拔丝为原料,经原料配比、混合搅拌、径向挤压、自然晾晒等工序加工制作钢筋混凝土涵管。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其资源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4 项目主要原料及资源能源消耗一览表
6、生产设备 本项目拟建2条钢筋混凝土涵管生产线,生产设备为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于淘汰类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汇总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职工定员25人,双班制,每天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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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工程概况 2018年驻马店市新驿建材有限公司新建的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稳定碎石、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及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简称现在工程),确山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13日以确环审[2018]25号给予以环评批复。 经现场调查,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现主要生产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两种产品,处于验收阶段。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文件,现有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6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二、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工程运营期生产沥青混凝土产品和生产商品混凝土产生的废气产生的废气 (1)沥青混凝土 生产沥青混凝土产品主要产生的废气有导热油炉燃料废气、骨料(石子)烘干燃料废气、干燥滚筒粉尘、热骨料筛分粉尘、石粉筒仓顶呼吸孔粉尘、沥青储罐沥青烟气及骨料在皮带机输送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7 生产沥青混凝土产品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2)商品混凝土 生产商品混凝土产品主要产生的废气有原料装卸粉尘、粉料仓粉尘及搅拌楼粉尘及原料输送粉尘,项目粉料的输送、计量和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该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不大。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8 生产商品混凝土产品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2、废水 (1)生产废水 现有工程用水主要有商品混凝土项目搅拌用约水量48600m3/a,该部分用水被产品带走,无生产废水产生。车间原料堆放区喷淋用水此部分用水随物料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清洗水直接泄入砂石分离机进料口,然后进行固液分离;砂石分离机分离后的废水经过二次沉淀后进入清水池,上清液回用于搅拌运输车清洗,部分浆水回用于搅拌机配料用水,实现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洗漱水及冲厕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每周由吸粪车外运用于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颚式破碎机、球磨机、搅拌机、提升机行车、风机、铲车等机械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主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采取车间隔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距离衰减等减振降噪治理措施。经预测,营运期间各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北侧环境敏感点鲍庄村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现有工程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 现有工程商品混凝土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系统分离的废砂石及试验用混凝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粉料料仓除尘器粉尘和搅拌机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系统分离的废砂石均回收后回用于生产;试验用混凝土产生的少量试验混凝土可用作区域道路建设。 (3)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 现有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为一般固体废物,沥青烟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导热油炉在运行过程中定期更换炉内的导热油均危险固体废物。袋式除尘器收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后由活性炭供应商回收;产生废导热油,直接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在厂内暂存,不得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 经核查,现有工程正在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完善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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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粉料筒仓、配料、原料堆场、车辆运输 |
无组织 粉尘 |
粉料筒仓顶呼吸孔粉尘由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密闭式原料库及生产车间,并安装水喷淋装置,厂区进出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 |
厂界达标 |
水污染物 |
生产废水 |
SS |
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不外排 |
生活污水 |
COD |
依托现有工程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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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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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生产过程 |
钢材边角料 |
外售给建筑企业,综合利用 |
合理处置 |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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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 |
外销,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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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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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生产设备 |
噪声 |
上料机、搅拌机、调直机、挤压机 |
厂界达标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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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合理规划,进行植树、种草绿化,生态环境将有所改善,景观得到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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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本项目为PC预制构件、预制管件加工项目,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结论 本项目所在厂址位于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朗陵街道办事处,不新增用地,生产车间位于现有厂区的西侧,根据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确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可知,项目用地符合确山县用地规划及总体规划。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表明,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在切实落实评价提出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综上,本项目选址可行。 3、工程分析结论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搅拌过程粉尘,原料堆场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等,均为无组织排放,均为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1767t/a。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6.2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300mg/L、BOD5180mg/L、SS200mg/L、NH3-N25mg/L。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废污染物主要为钢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本项目钢材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t/a,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粉料料仓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16.915t/a,两部分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不合格残次品产生量约为6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75t/a。 (4)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上料机、搅拌机、调直机、挤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4、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6项基本因子中,SO2年平均浓度值、NO2年平均浓度值、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对应的日均浓度值、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对应的日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值、PM10年平均浓度值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判定为不达标区。 地表水: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小沙河-吴桂桥断面的COD、氨氮、总磷监测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超标断面污染类型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原因是接纳了上游的工业及生活废水。 地下水环境:项目区域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声环境:项目拟建厂址现状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的营运期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等。 (1)废气 本项目制作钢筋骨架在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焊接烟的产生量比较小,生产车间通过排风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气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主要来源有:配料搅拌过程粉尘、粉料筒仓顶呼吸孔粉尘、原料堆场粉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通过采取建设密闭式原料库及配料搅拌车间,并安装水喷淋装置,厂区进出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厂区路面硬化并定时清扫洒水,本项目区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项目最大落地浓度为0.00821mg/m3,对敏感点鲍庄村散户的浓度贡献值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TSP二级日平均值3倍为0.9mg/m3),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无组织废气粉尘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 根据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东厂界0m,南厂界40m,西厂界40m,北厂界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由水泵抽至搅拌机作为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化粪池、排污管道均采用水泥硬化处理,防渗防漏,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污染物主要为钢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等。其中钢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粉料料仓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不合格残次品外销,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安装隔音罩、设置基础减震或减震垫等措施,并经过围墙屏蔽、植物吸收、距离衰减后,厂界外噪声一般可降至60dB(A)以下。经过噪声预测分析,东、西、南、北四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敏感点鲍庄村昼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后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均不外排。故不再分配总量控制指标。 6、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沥青路面材料、商品混凝土、稳定碎石、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及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可行。 二、建议 1、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方案,确保项目投产后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定期检查和维护各项污染处理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生产固废的暂存和管理,提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严禁随意堆弃。 4、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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