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确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裁决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决定再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

   三、依法受理由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审查并决定非诉讼行政案件的执行。

   六、主管本院的司法警察、书记员工作。

   七、领导和改善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八、开展与法院工作有关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九、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

    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主管本院的监察工作。

   十一、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学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二、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十三、完成应由确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396-702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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