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您现在的位置是-招商引资

建设项目环保服务指南

 

 

 一、服务宗旨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支持我县项目建设为己任 , 对全县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 克难攻坚 , 最大限度的解决项目建设在环保工作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

  二、服务机构及职责

  服务机构由开发计划股、污染控制股、监测站等组成;开发计划股负责受理建设项目环保报批申请 , 提出审批意见。

  三、办事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四、服务内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第 89 号令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明录的规定 , 在县环保局审查权限之内的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河南省环保局、驻马店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审查上报工作;建设项目施工期技术指导与管理;建设项目建成后“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五、服务承诺

  1 、受理反馈时间 7 日;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30 日;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15日;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7 日;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才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重新审核 10 日;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30 日。

   六、建设单位申报建设项目时 , 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建设项目备案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能够说明项目内容的文字材料;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3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4 、其它有关材料;材料齐全 , 窗口受理后七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七、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审批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环评报告书 ( 报批版 ) 、报告表 ( 报批版 ) 或环境影响登记表;2 、环评报告书或需要评审的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3 、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4 、当地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

  八、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 ,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 、验收申请文件;2 、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监察报告;3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或环境影响调查报告;4 、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5 、环境保护第三方监理报告;6 、验收组竣工验收意见;7 、依据监测报告和环境影响调查报告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登记表;8 、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意见;9 、当环保部门验收意见;申报材料齐全后 15 个工作日内批复。

 

 
 

 

确山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0396-7022510 确山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电话:0396-7012366
地址:确山县盘龙镇解放大道210号 邮编:463200 电子信箱:xxzx2006@yahoo.com.cn
建议使用 IE6.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