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13 09:40
信息来源:
确山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3年3月,漳州市龙文区公安分局对X王漳州分公司黄某某、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分别于2023年4月7日,X王漳州分公司实控人黄某某被抓获归案,事业部总经理林某某于2023年4月17日被抓获归案。
经查,2020年7月份至2022年9月份期间,X王漳州分公司先后招募多名业务员(均不具备基金从业人员资质),在未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在漳州市辖区内,代销全X通集团、振X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通过深圳前海XX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均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金交所产品,通过开展沙龙、推介会等活动,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宣传,宣称其资金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专款专用,接受银行监管,资金安全度高,根据投资本金、投资期限的不同,向客户承诺年化率8%-12%不等的高息回报,到期兑付本金,在明知客户不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风险揭示书》、《合伙协议书》、《份额认购书》、《认缴投资协议书》、《预约受让协议》、《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等协议合同,变相承诺“还本付息”,再让客户将投资款项转入上述协议合同上指定的收款账户,从中赚取佣金提成或团队业绩。
经初步统计,全X通集团通过分公司大量聘请销售人员,以拆分销售及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条件等方式向大量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共发行私募基金及金交所产品共计58余只,在全国范围内总募集资金307.2亿元,存量产品42只、涉及资金130.71亿元、投资者24703人。其中,已经查证X王漳州分公司在漳州地区共向139名不特定社会公众募集投资本金5434.5万元,未兑付本金4956.02万元。
2022年5月27日,X王公司开始出现无法兑付本息,2022年12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振X集团及全X通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3年3月31日,龙文分局经侦大队对X王漳州分公司黄某某、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3年12月6日,该案移交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审理,现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