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26-05-18 10:00
信息来源:
确山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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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入楼入户。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单元楼道、电梯、入户停放及充电,严禁在地下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
二、严禁违规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严禁夜间长时间、超负荷充电。充电须在室外集中充电棚、专用充电桩规范进行,做到人走电断、充满即拔。
三、严禁私自改装。严禁私自改装车辆线路、提速装置、电池组,不购买、不使用劣质电池、劣质充电器。
四、及时排查隐患。定期检查电池、线路、插头是否老化、破损、发热、鼓包,发现电池鼓包、进水、变形、线路短路等问题立即停用更换,杜绝“带病使用”。
五、规范日常停放。车辆停放远离楼道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可燃物堆放区域,保持通风空旷,不在高温暴晒、密闭狭小空间停放、充电。
六、掌握逃生常识。电动自行车起火蔓延快、烟雾毒性大,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撤离人员、拨打119报警,切勿返回火场抢救财物。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紧绷安全弦,杜绝侥幸心理,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