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05 10:14
信息来源:
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检查事项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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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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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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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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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房地产开发、经纪、租赁以及物业服务等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第三十五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第四条第二款 3.《物业管理条例(2018)》第五条 4.《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第七条 5.《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2012)》第四条第二款 6.《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5)》第四条 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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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房屋市政工程企业及施工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第四十三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第四十条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9)》第四条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第十一条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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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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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查活动及相关资质的行政检查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三十一条第二款 2.《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21)》第四条第三款 、第十八条第一款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九条; 4.《房屋建筑和市政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8)》第四条第二款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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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工作的行政检查 |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第五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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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工程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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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检查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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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第五条第二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第五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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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燃气经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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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市容环卫和垃圾处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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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城镇供水、用水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城市供水条例(2020)》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2007)》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3.《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2020)》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