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
核心目标: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确山养老服务品牌,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分解
(一)强化需求导向,完善制度体系
落实服务清单
严格执行《确山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附件),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精准识别需求
按国家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全县互认,作为享受补贴和服务依据。
主动发现机制
整合多部门数据,建立困难老年人(独居、空巢、失能、重残、计生特困家庭等)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机制。
探访关爱服务
每月至少1次探访困难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养老指导等服务。
社会保障衔接
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低保、临时救助)、流浪乞讨老人救助等制度。
(二)优化设施布局,夯实硬件基础
规划刚性约束
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建小区配套养老用房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
多元建设主体
政府示范引领,鼓励培训疗养机构转型普惠养老,支持国企参与建设。
城乡设施全覆盖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建养老设施;农村:构建“县-镇-村”三级网络,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中心。
适老化改造
政府补贴为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人家庭实施居家改造,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
(三)统筹服务资源,提升供给能力
机构兜底保障
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计生特困家庭、优待抚恤对象等。
拓展居家服务
街道综合养老中心运营社区设施,发展助餐、助浴、助洁等上门服务,探索“五社联动”机制。
支持家庭照护
政府购买失能老人家庭照护培训服务,推广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
医养深度融合
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优化医养结合医保政策。
(四)强化质量保障,健全长效机制
资金投入保障
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不低于55%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
监管考核机制
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调度,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第三方认证。
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风险防控维权
严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打击诈骗、非法集资;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三、组织保障措施
党政主导落实
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发挥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统筹作用。
政策协同支持
落实土地、税费、金融优惠,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营造敬老氛围
利用“敬老月”“重阳节”加强宣传,公开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