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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普会寺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9 22:34

信息来源:

确山县普会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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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普会寺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普会寺镇政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聚焦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开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成立了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吕缓任组长,分管机关领导镇党委副书记管涛为副组长,各村、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1)打造智慧平台。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打通群众获取公开信息、参与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普会寺镇党委依托河南有线倾力打造个性化、动态的大数据云视通服务平台--智慧普会寺,平台集广播电视、宽带、监控为一体,内容包括智慧党建、三务公开、精准扶贫、乡村商业旅游等多个板块,并成功与综治雪亮工程功能融合,全镇村民足不出户,在家中通过电视便可浏览、获取镇各项工作动态,参与政策、理论学习,对镇政府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工作进度、评议工作成效;同时,也能通过监控观看家乡变化,镇政府针对群众关切,积极推送各类种养殖技术和招工就业信息,让政务服务变得方便快捷;目前该平台已建成并投用,管网延伸至全镇10个村,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基层社会共管共治奠定基础。(2)创新活动载体。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美丽乡村等方面工作,我们加大相关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并通过每周四“走访日”、“星级户”评选、群众大会等形式,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我镇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2019年继续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定期更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在镇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各村村部以及群众密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镇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根据普会寺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在“智慧普会寺”平台上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引导鼓励各村做好做实政务公开工作,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普会寺镇宣传信息奖励办法》,要求全镇各部门、各村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于智慧普会寺平台。

2019年以来,全镇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279条(仅智慧普会寺),无公开办理申请。政务信息的及时上报并公开,使广大群众充分、及时了解全镇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既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性、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政务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加速振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3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5

1,212.6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认识不深刻,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相关主动公开信息报送质量低、标准低;各部门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上的理解和把握不尽相同,对内部管理和有些主动公开内容的界定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相关知识掌握不牢,工作开展思路不清,下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力度,提高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

2.形式不丰富,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可利用媒介不多,智慧普会寺平台仍然需要完善,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还很窄,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平台管网铺设,同时,积极开发手机APP、公众号等现代媒介,借助新媒体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效果。

3.机制不健全,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将继续在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建立行之有效的传输、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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