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6-06-04 08:23
信息来源:
红色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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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确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月红,副主任曾庆耀、刘永顺、张保红、韩成良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晏国兵,县政府副县长刘冬梅,县法院院长张冰,县检察院检察长赵鸿飞,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和监察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王月红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张高峰同志的确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张丽同志的确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和蔡永胜、李春伟同志的确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陶华剑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鹏、王会雯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梅梅为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任职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确山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县委宣传部 供稿)








